楼市观察

江苏出台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细则 稳定房价不力要问责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15  来源:新华日报

  保障房建设量化细化

 

  明晰公租房、廉租房配建比例

 

  “更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写进了我省细则第三条。记者了解到,保障房建设“更大力度”今年在我省将得到量化体现。2011年,我省将保障4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这一保障量相当于“十一五”5年间89万户保障量的一半。

 

  除要求各地“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外,我省还要求,要进一步创新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方式,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说,江苏住房保障的目标是“让群众满意”。这有赖于三靠:一靠让老百姓了解政策,政策不能挂在墙上,要做到家喻户晓并接受老百姓监督。二靠土地和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已有600多亿真金白银的投入,下一步投入更大。三靠各级政府的工作。住房困难群众通过所在街道和市县区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诉求困难、申请保障,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及时履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

 

  据悉,我省下一步将加大力度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率先实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同时要解决好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将成今年我省保障房建设的一大亮点。将来供应城镇家庭租住的成套住房,租金标准会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

 

  另据了解,《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进入立法程序,即将出台。这对于大力发展公租房、明确保障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保障行为都提供了法律依据。

 

  制止房价过高、上涨过快

 

  近日就将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限购”,亦是江苏版细则的一个关键词。

 

  我省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专家认为,这表明“限购”已成为我省稳定房价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意味着“限购”绝非是省会城市或房价过高城市特有的“楼市符号”。当前一些三线城市的房价虽然绝对值不高,但房价涨幅却较快,适时适地而调,意味着限购或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常规、灵活的调控之策。 本报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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