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3月21日起苏州市区各银行受理的房贷须预告登记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28  来源:新浪房产

  本报讯(记者杨帆)  昨天,苏州银行业协会发布最新信息,从3月21日起苏州市区各银行受理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必须办好“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登记”后,才能发放贷款。此举将有效严防“一房两卖”、“重复抵押”等商品房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维护购房者和相关银行的权益。

 

  预告登记的好处

 

  通过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这样就可以避免一方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再将住房出售。

 

  商品房预告登记以及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等指的是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售房一方处分该不动产,保障购房一方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通过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可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通过预告登记,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房子即使还没有竣工,但购房者对所买的商品房已经确权了,开发商无权更改已预售房屋信息。“这是维护购房者和银行利益的大好事。 ”一位银行房贷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国内像上海、深圳等很多城市已经开展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如今苏州市区也建立了房屋登记系统,通过实行“预告登记”能从根本上防范不良开发商、中介机构“一女多嫁”,不仅维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银行金融信贷安全。“希望能尽快从市区扩大到各县市。 ”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房屋买卖中,“一房两卖”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你买房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而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又把已售房卖给了别人,且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别人的名下,你就丧失了这套房屋的产权。而通过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这样就可以避免一方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再将住房出售。先“预告登记”、再发放贷款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和银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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