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中国二次房改路径:租房为主买房为辅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05  来源:南方网

  为此,需要扩大房源,增加公共租赁租房的供给。除了国家向开发商订制外,还可以通过批量收购在其工业园区和工厂聚集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内就业人员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民间还有大量的自建房、公房、房改房闲置,这些房屋面积较小,相对而言也较陈旧。政府可考虑在私人房屋租赁领域搞"公私合营",作为"二房东"与私人业主签订长期租约,以相对低的租金统一承租一批房源作为公共租赁房,再散租给社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院院长陈淮认为,未来五年的确存在解决农民工等住房的巨大需求问题。

 

  2010年全国农民工人数达到2亿人,其中异地就业1.5亿人。而现在被统计的城镇化人口6.3亿人,有超过四分之一(农民工)是伪城市人口,“这部分人群在一个长期过程中是中国真正的城市化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这五年要破题。”陈淮说。

 

  中国投资学会秘书长刘慧勇认为,中国的确需要让企业建住房,可以租给员工,这样做可使得员工就近上班,如果员工离开,则可以收回。但实行这项制度需要修改目前的法律,因为1998年房改后,并不允许一般企业盖房租给员工。

 

  因为公务员和低收入者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住房来租住,但大量的其他人员,需要通过别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可以自己盖房租给员工,也可以补贴员工资金来自己租房,而提供租房者,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刘慧勇说。

 

  根据安排,2011年全国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比去年建设规模的580万套,几乎要增加一倍。其中2011年要建设的公租房数量为200多万套,是去年37万套的6倍左右。但公租房的比例仍很小。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汪丽娜认为,现在政府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大量建设廉租房,则极度缺乏资金。因为像北京很多低收入者不愿工作,而去吃低保,享受廉价租房。同时经济适用房由于5年后转成商品房,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很少,实际上是赚取了国家的土地收益。这种做法应该取消。

 

  “这等于是养懒人,事实上政府在此领域主要是付出。但像很多大学生等夹生层,如果能住进公租房,政府收取低于市场价格20%的租金,则可以有很好的收益。”汪丽娜解释说,公租房得以很快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所以公租房的效果比廉租要好,廉租应该只针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者。”

 

  也正因为此,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建议,要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打破住房保障的户籍限制,确保公民居住权公平,为此,需要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将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改为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共同构成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体系,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打破户籍限制,将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扩大到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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