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新华网批房产黑中介眼红心黑 规避法律谋利益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21  来源:新华网

  整治房产“黑中介”:法规是“器”,诚信为“药”


  欺瞒客户、霸王条款、吃完定金吃差价……这是人人耳熟能详的房产“黑中介”罪状。然而,霸市惯了的房产中介也难逃这样的“黑色戏剧”:被客户“跳单”,被同行“抢单”。在房产中介那些乱象的背后,是一场法规与诚信的交锋。


  4月1日,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效果令人期待。


  “眼睛红了,心就黑了”


  “眼睛红了,心就黑了”。这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锐对部分房产中介“黑”的概括。


  陈锐告诉记者,随着福州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仅从该庭近3年受理的二审案件数量来看,房地产中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案年均增长达25%—30%。而涉案的房产中介绝大多数是暗中以各种规避法律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福州市经纪人协会介绍,福州市房产中介居间服务流程大致为“接受委托-信息配对-现场看房-价格协商-订立合同-登记过户-物业交接”,在全国同行业中算是比较完善的。陈锐告诉记者,尽管流程完善,但一些中介机构可以轻易地违规操控各个居间环节。从受理的案件分析,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价格协商、订立合同等这三个环节最容易出现违规操作。


  房产中介一些非法操控手段还会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福建麦田房产代理有限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纪人向记者介绍了中介将“高价房变低价房”“二套房变首套房”等内幕。


  二手房价格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房屋本身价格,另一部分是装修价格。中介公司用“好处费”公关评估公司,可以做出一个低一点的房价。做低房价后,买方应支付的差额可以通过装修费的名义来付,因为装修费不用交税。一套价值数百万元的别墅,中介能够做低房价10%15%,可以少交契税好几万元。中介则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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