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高备低售成开发商变通招 苏城公示一房一价售楼处不多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03  来源:城市商报

  本报讯 房地产项目价格一天一变的局面将受到更加强有力的监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从本月起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其实,去年4月住建部曾发出通知,要求“一房一价”。包括苏州在内的多个城市已按照“一房一价”的模式在操作。但是,售楼处将房源信息及价格等一一公示的并不算多。

 

  明码标价不是新政策,住建部早在去年4月就发出通知,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从苏州情况来看,苏州已根据省有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而苏州最近出台的新版 “限购令”更是规定,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虽然,苏州已经按照“一房一价”的模式来操作,但是每个楼盘在执行过程并非就做到“精准到位”。以发改委规定的“五一”起,记者这两天调查发现,苏城多个售楼处要么没有公示房源和单价等信息,要么就是公示的内容不全面。昨天,在湖东一售楼处,记者转了一圈也没发现有公示房源信息的牌子。问了工作人员才知道,公示牌原来在客户休息区域,位置较偏。事实上,现场的几位看房者同样也没有注意到公示牌。仔细看过公示牌后,记者发现,公示的内容不是很全,表格上只是有在售楼盘的楼号,然后就是楼层、面积和每套房子的总价,对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单价却没有公示。而在相城区一楼盘现场,记者也没有发现房价公示牌,售楼小姐给出的理由是价格未定还无法公示。紧接着,就是一个劲地劝说记者早交诚意金可以有更多优惠。而在高新区一楼盘现场,记者同样没有看到公示牌,但是售楼员称:“如果你要想知道哪套房子的信息,我们可以查了直接告诉你。 ”结果记者选了一套房源,对方很麻利地说了有关房子的面积、单价、总价和折扣价。至于为什么没有公布信息,售楼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说公司没有要求案场这么做。

 

  虽然,“一房一价”在多个售楼处的公示上有不到位的地方。但是开发商在价格申报,备案上还是需要“一房一价”地按规定操作。业内也普遍认为,明码标价对楼市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房价一旦定下来,并向政府申报后,开发商就不能轻易变动价格。所有涉及房价的收费项目全部列出后,开发商也不得任意添加收费项目。目的是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房价全部公开后,开发商以前边小批量分批推房源边涨价的行为行不通了,价格透明化,开发商与消费者信息对等了。

 

  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的执行,使得开发商难以囤房和随意涨价,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部分开发商会想办法进行规避。 “一房一价”、“限涨令”虽对明码标价、调价周期做了限制,但对备案价格并没有具体约束,没有明确如何去审核开发商申报的价格成本。于是,一些开发商便打起“高价备案、低价售楼”的擦边球,反正再涨也涨不到备案价以上。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高价备案、低价售楼”的情况确实也有,不过现在并不算多。因为,住建和物价部门发现这种情况后,会综合参考周边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等因素,要求开发商合理申报价格,不会任由开发商随意申报价格。

 

  “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如果政策在各个环节都把关很严,在定价环节又进行严格审核,开发商可能就彻底没有空子可钻了! ”一开发商表示,政策要想发挥重要作用,还得长期严格执行才行,因此明码标价政策对市场产生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还得看执行力度。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最新留言

更多
    暂时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