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起明码标价检查 开盘前5日房源须全公布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14 来源:苏州日报
据介绍,从31日起,市物价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执行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市物价局表示,消费者和各界人士发现商品房销售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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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商品房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实施5000元以下处罚。
商品房经营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实施处罚。有违法所得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商品房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实行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收费的,依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定性处罚。有违法所得,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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