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房地产调控的逻辑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9-21  来源:

维护稳定

 

2010年1月,中央开始着手控制房价,当月国务院办公厅发了一个提示风险的文件,但是市场根本视而不见。4月15日,一季度的经济数据出来后,中国经济二次探底的担忧基本不存在了,国务院下发“国十条”,坚决扼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势头。

 

此时,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社会稳定问题,是在通胀压力下,贫富差距造成的心里积怨加剧问题。社会不满情绪正在酝酿,这种不满情绪又高度集中在房价问题上。所以,“国十条”的核心内容就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控制住宅市场的投资性需求,大力建保障性住房。

 

控制投资性需求的办法是限购,有了两套房的人,就不能再买了;在当地没有一定工作年限,没有纳税证明,没有社保证明的不准再买了。控制投资性需求为什么重要?因为投资者对价格不敏感,只对未来的预期敏感。只要未来预期会涨,无论现在房价多高都会买。所以在投资需求高涨的市场情况下,不控制投资性需求怎么能控制房价?

 

房地产的投资性需求直接推动了家庭财富的两极分化,这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没有人做实体经济了,只要炒房就行了,原来家庭财富基本相当的两个家庭,仅仅因为买没买房或买房多与少,三五年后财富水平就不在一个等级上了,甚至后者可能永远都无法赶上前者,这种现象是非常危险的。

 

房价虽然不进入CPI统计,但是它会传导到CPI里面去。所以,“国十条”着力强调:第一,地方政府必须对房价上涨负总责;第二,加大土地供应规模,切实有效增加住房供应;第三,差别化信贷和限购等措施控制投资性需求;第四,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水平?这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有一点我认为应当达成共识:当房价的增长曲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曲线越来越接近时,房价的变化方向就是合理的。居民收入与房价的差距,应当是越来越小,而不是越来越大。做到这一点,在不考虑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无非三种情况:要么房价不涨收入涨,要么收入不涨房价落,要么收入房价同时涨、但收入涨得更快。

 

外界对“国十条”批评较多的是,控制投资性需求为什么用行政手段不用经济手段?不能说我们一点经济手段没用,第三套房不贷款,大幅度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房首付和利率,提高五年内二手房转让的税费,今年1月开始试点的房产税等,这都是经济手段。但是要想见效快,行政手段的作用毕竟更大。

 

至于保障性住房,一些人担心:经济增长速度掉下来之后,保障房的政策目标还会不会坚持?这里面的逻辑是,经济增长的目的就是为了民生,保民生的政策本身也能促进经济增长。当初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里,有9000亿元就是用于保障房建设。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又一次服从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跳出房地产行业从全局来看,这个逻辑就会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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