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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大幅放低门槛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再度松绑: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文,使用公积金在苏州买房的购房者,将可不分住房面积段享受到最低首付2成、最高贷款50万元的实惠,新政自下周一起执行。据悉,这是公积金中心在苏州22条楼市暖市新政基础上,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首付款比例作出的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保证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调整政策从10月27日起开始执行,原规定与 《通知》不符合的,以《通知》为准,未涉及事项仍执行原规定。

     按照《通知》规定,首先将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工,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21万元。

     其次,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60%。据介绍,贷款最高限额由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金运用状况,在市区最高限额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5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在2004年曾经有过,但2005年就调到了32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原规定新建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2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2万元,此次政策调整幅度相当大, 50万元的最高限额能够让不少购房者有了买房不用再进行组合贷款的可能。同时,按照今年9月5日发布的调整规定,公积金贷款已经恢复对购、建住房的借款申请人申请第二(含)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只要借款申请人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了解,截至9月底,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同比下降了60%,此次调高最高贷款限额,并对贷款首付款比例实行不分住房面积段的普降,可以说对原有调控政策已作出较大范围的松绑,将有效支持职工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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