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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新政房贷细则露面 苏州人买房还要再等等?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因为对新政定义尚有不明确之处,房贷新政首日除了公积金贷款小幅放量外,苏城各家银行暂时还没有什么动静。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随着农业银行总行率先公布房贷实施细则,“苏州版”细则也即将出台。当然“苏州版”是否会有相应改动尚不得而知,而在此前各大银行纷纷叫停正在进行的房贷业务静待具体细则出台。

  “确实已经收到了总行指导性文件,不过在操作上我们还是要以省行文件为准,相信很快就会出台”,昨天下午苏州农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细则出台的消息。据介绍农总行在“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政策的基础上设置了四个甄别标准:一是对自住购房能否适用最优惠利率将综合购房类别、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进行考虑;二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三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四是严格控制对借款人一次性申请多笔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贷款。

  而对于 “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政策,农业银行将采取自动调整和手工调整两种方式,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原适用利率、客户贡献度、客户资信及监管要求等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2009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业银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不过截至记者晚间发稿时,还没有“苏州版”细则出台的确切消息。业内人士解释说,各家银行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以及“利率优惠”的界定标准不同导致目前苏城银行不约而同采取了”压单“的办法,这有点像去年9·27房贷新政中等待各自的 “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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