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升级版调控新政来了 楼市黄金周悬了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9-30  来源:证券时报


   
房产税试点加快

 

       新政提出,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昨日,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透露,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的试点方案最快10月底推出。具体细则他未透露,不过预计初期税率并不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认为,房产税试点方案近期推出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开始时税率不会很高,如上海有可能按房屋价值的0.8%左右,可能采取累进制。而税基在初期面不会宽,第一套房可能免征,二套房也要分自住和投资两种情况,一般对二、三套以上或豪宅征税是大体方向。

 

      另外,新政还提出,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称,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这是运用税收手段对自主和投资性购房人加以区别,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与上述首付比例提高的政策形成对冲,避免对真正的自住购房需求者造成误伤,减小政策对他们的冲击。

 

    加大惩处力度

 

       新政提出,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陈国强认为,新政不但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问责制将使之前部分执行不严的省市出现明显改观。同时,对房地产企业的囤地、捂盘等行为也提出了各项惩罚性措施。

 

      新政提出,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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