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区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细则正式发布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
公租房啥人能申请
(一)具有本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二)经过审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含政府补贴购房);
(四)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承租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婚(35周岁以下)子女应当作为家庭成员同时申请。
得怎样申请公租房
申请家庭,必须先按相关规定程序提交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申请。
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符合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现行条件的,可凭“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到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设在各区住建局)办理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的确认登记手续。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适时配租。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应当根据房源情况和各类申请家庭的数量等,及时制定并公布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批次的配租方案。对拟配租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已经核定的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人数,配租相应人口段公租房。
昨天,《苏州市区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发布。记者同时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城区公租房的位置、套型面积、月租金以及申请对象经过相关部门数次讨论研究后已经明确:今年公租房申请对象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房源位于沧浪区晋源桥堍的公租房小区;套型面积从45 至65平方米不等,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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