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房产税抑制房价作用有限 全面推广还需时日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3  来源:

      5月20日,有媒体援引“权威人士”的消息称,近期北京市为推行房产税改革,在领导干部层面举行了吹风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支持这项政策。报道称有相关人士预计,北京市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

 

      从今年1月底房产税改革在上海和重庆两市“破冰”试点,至今已百日有余,在政府连续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房产税改革被寄予厚望,也引发市场持久关注。

 

      多重因素导致税收规模小

 

      来自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数据显示,房产税试点至今,上海市认定应税住房2300余套,征收约20笔税款;重庆市已征收税款79万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指出,目前房产税税收收入少是正常现象,征收期限未到是影响其税收规模的原因之一。“房产税不同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是按年征收的,如重庆规定除新购二手房以外的应税住房,纳税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上海为每年12月31日前。一般来说,纳税人会在临近截止期时申报纳税,因此仅看3个多月的税收规模并不具有代表性。”靳东升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也认为,房产税收入规模和税收征收期限有很大关系,随着征税期限临近,总体纳税规模会逐步增长。他同时指出,除了征税期限因素,房产税税基比较窄,应税对象少也是税收规模小的重要原因。“税制设计决定了税收规模有限。”

 

        苏明说,目前上海、重庆两市都主要对新购住房征税,重庆虽然也对存量住房征税,但仅限于独栋别墅等高端住宅,征收面不到10%,因此即使征税期限到了,总体税收规模也不会非常大。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最新留言

更多
    暂时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