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放假前三天至少超150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22 来源:
国庆节即将到来,对于还得坚守岗位的人来说,加班工资怎么算,是他们关心的问题。那么国庆加班工资到底该怎么算?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情况,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按照我市目前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140元计算,劳动者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157.23元。 全国薪水大调查 在苏州月薪多少才能做房奴? 房产CEO年薪上百万 售楼员靠佣金吃饭 人社局局长王庆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再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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