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常熟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明年大调整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10-28  来源:

     从明年1月6日起,还贷提取公积金将全面实行委托提取,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还贷提取业务。采用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公积金管理机构会每月定期根据市民上月的实际还款额,将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其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目前,我市房贷还款提取公积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提取,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还款额,将公积金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另一种是职工每月自行到贷款银行还贷,然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一年两次的柜面提取公积金。


  此次还贷提取公积金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同时更加有效地防范伪造虚假贷款凭证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职工只要与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一次性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今后在偿还贷款期间,直至还清贷款,都不再需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承办银行窗口办理提取,由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委托提取、直接划转。公积金管理机构每月会定期根据市民上月的实际还款额,将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其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相当于一年提取了十二次,相比柜面一年两次的提取,账户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更为高效。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以往一年两次的柜面还贷提取留存额规定,职工在办理柜面提取时其公积金账户必须要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采用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留存保底额将大大减少,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职工的住房贷款及每月实际还款等信息和数据均由其贷款银行提供给公积金管理机构,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伪造虚假凭证提取等违规骗提行为,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将更加安全,公积金管理将更加规范。


  针对每月还款额低于公积金缴存额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建议市民可以调高每月还款额;提前部分还款,根据实际还款额委托提取账户余额;待贷款还清时一次性提取这三种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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