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的2008年《房地产蓝皮书》指出,我国房价历经连续多年高速增长,2007年仍在高位,由于国家调控政策效力的发挥,2008年房价上涨幅度将大大低于2007年。
住房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和市场问题,它是一个事关社会和谐以及城市建设是不是要以人为本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不管是售楼人、二手房中介、炒房者,还是平民百姓,面对房价上涨,无不露出为房而动的焦躁。人们期待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完善,对政府的干预颇有几多期待。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8年《房地产蓝皮书》,既让人感受到了房价持续上涨的压力,但也对上涨趋缓有所欣喜,毕竟,政府相关政策调控正日益发挥作用。
住房既是一种高附加值的物品,又是城镇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保障城镇居民的住房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不应当通过完全市场竞争来达到住房供求均衡。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集体行为理论,寻租就是利益集团利用政治过程获得超过他们机会成本的经济报酬。在完全竞争市场,没有任何生产要素所获能超过机会成本,寻租自然会在非市场领域出现,通过政治行动获得比市场活动更多的报酬。由于我国的国情是政府对配置土地具有特许权,那么稀缺的土地资源就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寻租目标,开发商会动用一切手段争取稀缺的土地资源从而进行垄断性的经济活动,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国内房地产市场为何出现投资过热、房价虚高等现象。不可忽视的是,某些政府机构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会有意识的增加土地供给,这既干预了市场,也成为了设租的动因。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普通商品房和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所谓经济适用住房就是政府出让土地,限定房屋价格和购买群体而提供给社会的一种住房。由于这种类型的住房,适合低收入居民购买,只要供给量充足,就可以稳住商品住房的价格。既然当前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为了实现稳定住房价格的目标,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在购房需求上控制投资、遏制投机。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好比大禹治水,我们更应该采取积极的政策通渠疏源,努力扩大房地产市场供给以满足需求。如果过度的强调围堵、限制开发、限制交易、征收重税,不仅不能有效调控房地产的价格,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隐患。按照价格形成理论,房地产价格包括土地价格、房地产开发经营成本、房地产开发税费和开发利润四部分。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成本和开发利润相对比较稳定,不易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而土地价格以及房地产的开发税费这两项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也是导致房地产价格上升的最主要因素。多年来,提高房地产开发税费是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另一项手段,也是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另一主要因素。